恶犬咬伤路人 法官快速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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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犬咬伤路人 法官快速解纠纷
作者:  王朝荣 朱小旭 刘娴

  南阳网讯 (南都晨报记者王朝荣 通讯员朱小旭 刘娴)日前,林某路过邓州市某建材市场时,被一只中型犬咬伤左腿,当即向邓州市人民法院寻求法律帮助。经法官调解,犬只饲养人袁某当场向林某支付了赔偿款。

  

  在邓州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导诉台,正在值班的立案庭速裁团队法官赵玉涛接待了林某,建议林某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处置伤口、接种狂犬疫苗,并固定证据;尽快查明犬只饲养人信息,与对方进行协商。

  

  林某接受医疗处理后,经多方查找,确认犬只饲养人为袁某。然而,在初次协商中,袁某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无奈之下,林某致电法院求助。

  

  赵玉涛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与袁某取得联系,耐心、细致向其释法明理,阐明文明养犬的具体要求、饲养人应当承担的法定管理义务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最终,袁某与林某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袁某当场履行了全部赔偿款。


编辑:贾红英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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