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症下药”解症结 平息损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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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症下药”解症结 平息损害赔偿纠纷
作者:  王冬

  南阳网讯 (通讯员王冬)西峡县人民法院米坪法庭创新性地以中医“理气和中”理念为指导,构建“抓前端、治未病”的纠纷预防化解机制。近日,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私自出借车辆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充分展现了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的深度融合。

  

  2024年10月,小郭向朋友小林借用轿车后,未经小林许可将车辆转借给朋友小武,小武却因酒后驾驶该车导致车辆受损。于是,小林便向小郭、小武要求赔偿,三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无果,小林遂将二人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敏锐地发现该矛盾纠纷一方面是因为小林期望值过高,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几人对责任划分问题认识不一致,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的利益冲突。于是,在调解过程中,法官采用中医的“理气和中”理念分步化解矛盾。首先向原被告释明民法典中关于出借人、转借人、实际使用人的责任边界,平息几人的责任分歧;然后在审查原告提交的证据时耐心向原告解释依法维权要依据证据、法律规定来确定合理损失,不能“漫天要价”,降低其过高的期望值。这一升一降之间,不仅缓和了几人的情绪,更帮助各方厘清了责任,明确了诉求。

  

  随后,法官结合各方责任、家庭情况等信息,帮助原被告拟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这种既讲法理又通人情的调解方式,促使双方的意见差距不断缩小,最终达成了小武支付2万元并当庭履行、小郭支付7000元的调解意见,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编辑:贾红英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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