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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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3号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阳市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已由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审议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30日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月6日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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