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作者:  日报编辑中心

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13号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阳市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已由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审议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30日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