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全媒体记者 赵若雨)9月12日,南阳市民政系统聚焦法治建设,成功举办了一场以法治思维与《行政处罚法》为主题的专题培训会。此次培训旨在进一步提升民政系统执法人员法治素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培训会由相关负责人主持,南阳全区民政系统工作人员通过线上视频形式共同参与。
专家领航,深度解读法治精髓
本次培训特邀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主任、南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毕献星担任主讲嘉宾。毕献星长期担任政府和企业单位法律顾问,在司法实践领域经验丰富,他深谙法学理论,善于将深奥法理与司法实践相融合,展现出深厚的专业素养与实战能力。为确保培训达到预期效果,毕献星与张磊律师、张儒岱律师共同在课程内容设计与案例组织方面做了大量细致准备工作。
培训会上,毕献星围绕《行政执法的法治思维》展开详细解读,聚焦法治思维的内涵与新《行政处罚法》的亮点。他结合相关重要理念,系统阐释了法治思维的四大核心要素——合法性思维、程序性思维、权责性思维、公开性思维。
毕献星强调,行政权力犹如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当可造福社会,若缺乏约束则可能伤及无辜,合法性思维是法治思维的基础。程序性思维方面,他指出行政权力必须在法定程序和权限内运行,并以诸多实际案例阐明程序公正对于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作用。从行政许可、登记、审批到行政处罚决定,每一个环节都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如告知当事人权利、举行听证等,只有程序正当,才能让实体处理结果更具公信力,让民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在权责性思维解读中,毕献星着重强调公职人员在行使权力的同时,必须清晰认识到法律赋予职权所承载的责任。要杜绝不作为,防止在职责范围内推诿扯皮、消极怠工,使公共事务陷入停滞;同时,也要防止乱作为,避免超越法定权限、滥用权力,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他还深入解读《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违法行为分类与责任追究等实务内容,结合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违法违纪行为类型,以真实案例敲响警钟,强化了全体人员的廉洁意识和底线思维。
新法亮点,精准指导民政实践
毕献星系统解读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九大亮点,并对民政领域如何衔接与实践提出了前瞻性指导。
“一事不二罚”原则为规范社会组织监督、检查的管理、殡葬执法等领域的处罚行为提供了明确标准;处罚时效明确提醒民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时需注意法定的时效期限;“三项制度”落地为民政行政执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操作规范,特别是对社会组织行政处罚、慈善活动监管等重大执法决定,必须进行法制审核;不予处罚情形引导执法人员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体现执法温度,尤其在处理轻微违法行为时更为适用。
此外,毕献星特意提及社团组织年度检查办法的相关修订内容,结合有关案例生动讲解,强化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更好地保障民众的相关权利,提升行政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治理能力,为民政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民众。
培训成效与未来展望
此次专题培训是南阳市民政系统提升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专家引领、深入解读,为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带来了一场法治思维的盛宴。培训内容精准解答了执法实践中的诸多难题,有效强化了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为今后的执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指导。
参与培训的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不断提升自身法治水平,将法治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未来,南阳市民政系统将继续在法治轨道上砥砺前行,持续开展法治培训,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与专业素养,为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编辑:赵若雨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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