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法院:一封感谢信 温暖“执行心”

扫一扫 分享到微信
方城法院:一封感谢信 温暖“执行心”
作者:  高尚 程远景

       南阳网讯 (通讯员高尚  程远景)“我怀着无比感激的心情,写下这封感谢信,以表达对贵院李晓丽执行小组在执行工作过程中履职尽责、高效执行的衷心感谢……”5月31日,方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李晓丽收到一封感谢信,信里字里行间诉说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感激。


       据悉,胡某某与江某某、宋某某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法院判决生效后,由于被告江某某、宋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胡某某遂向方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该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江某某、宋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两名被执行人并未积极向申请执行人胡某某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对两名被执行人采取冻结账户、查封资产等执行措施,同时多次奔波银行等相关部门,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但两名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江某某患有眼疾,无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宋某某为逃避执行也离开了本地,案件一时陷入了困境。


      近日,执行干警接到线索,被执行人宋某某回到了方城,执行干警迅速出击,找到了宋某某,但其态度强硬,仍拒不还款,执行干警遂对宋某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在即将将宋某某送入拘留所的前夕,宋某某迫于压力,表示愿意还款,并托人将全部欠款带到了法院,向申请人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至此该案顺利执结,得到了申请人胡某某的高度认可。



编辑:杜增波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主管、南阳日报社主办 电话:0377-63135025 13603773509

技术推广合作 QQ:69500676 290428867 法律顾问: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 毕献星 任晓

豫ICP备12012260号-3    豫公网安备41130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