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30万元赔偿难敲定 法官入户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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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30万元赔偿难敲定 法官入户化解纠纷
作者:  王丽飞 马鑫琳

  南阳网讯 (通讯员王丽飞 马鑫琳)电动三轮车撞行人致瘫痪,30万元赔偿起纠纷。近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法官联合村干部入户调解,促成双方达成15万元赔偿协议,柔性化解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4年8月,张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步行的李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颈部脊髓损伤致四肢瘫痪。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其已垫付10余万元医疗费,但双方就后续赔偿协商未果,李某诉至法院索赔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30万元。


  案件审理时,承办法官发现关键难点:李某事故前曾因疾病致残,残疾部位与车祸损伤重合,多家鉴定机构均以无法明确因果关系退回鉴定申请,直接判决难以精准划分责任。


  为实质化解纠纷,法官决定优先调解,多次分别与双方沟通,并联合张某所在村村干部入户调解。针对年近古稀、无经济来源张某的抵触情绪,法官既阐明法律责任,也详述李某家庭困境;同时劝说原告家属体谅被告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诉求。


  最终,在多轮劝导下,张某之子自愿“债务加入”共同担责,双方达成协议,张某另行赔偿李某15万元,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编辑:贾红英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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