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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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颁布实施
作者:  张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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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7日,南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有关情况。

       南阳市地跨长江、淮河、黄河三大流域,境内有白河、唐河、淮河、丹江四大水系,是南水北调渠首所在地和核心水源区。为提升依法治水能力和水平,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走深走实,根据南阳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地方立法计划,按照上位法有关规定,结合南阳实际,制定出台《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为进一步提升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强我市河湖综合保护与管理,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充分发挥河湖综合效益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从南阳实际出发,围绕强化河湖管理,维护河湖安澜的主线,作出一系列针对性、创新性的规定,并对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有关事项,在我市已制定出台《南阳市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条例》《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阳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

编辑:张景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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