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新的工作机制
提升司法效率 优化营商环境
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庹文相 通讯员王秋争)1月29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建立民事案件“两提示一敦促”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简称《意见》),充分保障胜诉方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及时实现,有效压缩民商事特别是涉企案件从纠纷发生到权利实现的间隔时长,提升司法效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不履行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判决书已经收到,对方不履行怎么办?”到法院打官司,当事人都会遇到这些“烦心事儿”。为督促义务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胜诉权益,提升企业、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体验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本《意见》。
《意见》规定,民事案件承办法官在判决作出后,应结合案件情况随裁判文书一并向义务人送达《敦促自觉履行义务告知书》,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风险进行预警,提醒义务人“拒执”可能增加的费用成本、失信后果和面临的法律惩戒举措,敦促义务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降低执行成本和涉执风险。同时向权利人一并送达《申请执行提示书》和《执行风险提示书》,在义务人未及时履行生效文书时,提醒其及时启动申请执行程序,为权利人提供申请执行的法律指引和帮助,并告知其执行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避免因延误申请造成利益受损,最大限度保障权利人实现胜诉权益。
据了解,此项措施是该院进一步优化“立审执一体化”建设,实现案件从立案到审理、从审理到执行无缝化、无感化,增强群众司法服务体验感的重要举措。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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