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限时限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今年春节年味更浓
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王锐)南阳市政府1月19日发布通告,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就燃放时间和禁放区域等作出详细规定,要求落实好河南省烟花爆竹限放政策,严格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加强燃放管理,确保管得住、管得好,安全有序。
通告规定的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21日(除夕)早7时至2023年1月22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1月22日(正月初一)至1月26日(正月初五)每日早7时至23时;2月5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告还明确了本市范围内的禁止燃放区域:国家机关驻地;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重要军事设施;文物保护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福利院、疗养院;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车站(含车站广场)、码头、机场、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过街天桥、桥梁、隧道等交通枢纽地区;等等。
另外,市政府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燃放时须遵守的事项,以及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时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也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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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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