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银行卡牟利:获刑一年罚款1万

关注南阳网
微博
Qzone
卖银行卡牟利:获刑一年罚款1万
作者:  于欢

  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于欢)若有人提出要高价收购你的银行卡、手机卡,千万不能卖!12月12日,内乡县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卖卡获利4500元的曲某不仅被罚1万元,而且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介绍,2020年7月,曲某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从事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非法将自己的3张银行卡、U盾及绑定银行卡的手机卡等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4500元。后经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查询,曲某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在同年9月1日至11月11日期间的资金交易流水达到惊人的6000余万元。案发后,曲某主动上缴违法所得45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曲某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工具,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遂依法罚款1万元、判刑一年。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上一篇:幼童被锁车内:民警暖心救助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内容

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主管、南阳日报社主办 电话:0377-63135025 13603773509(微信同号) QQ:1796493406

技术推广合作 QQ:69500676 290428867 法律顾问: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 毕献星 任晓

豫ICP备12012260号-3    豫公网安备41130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