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召县财政局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目标,坚持“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采购理念,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构建“放管结合、权责清晰、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以务实举措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放”出效率
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为核心,还“权”、还“责”于采购人,修订采购目录和提高限额标准,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管理,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扩大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权利,让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和合适的招标方式,缩短采购时间,提高采购效率。
实现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等制度自行组织采购,把更多的采购自主权还给采购人。
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人数、专业等审核,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根据评审项目要求自行选择评审专家,提高了评审专家随机抽取效率。
“管”出规范
强化采购人在采购需求、采购政策、信息公开、履约验收以及完善内控等方面的主体责任,督促采购人依法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编实编细编准。
创新代理机构监管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和做好采购单位的考核工作。
改进评审专家管理。通过市级评审专家库,规范评审专家入库、抽取的标准化管理,强化评审专家认真履职、独立评审,充分发挥专业作用。
依法处理投诉举报案件。细化办案流程,规范业务标准,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惩政府采购领域失信主体。
“服”出便捷
大力推动“互联网+政府采购”,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城等新技术,促进政府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规范统一使用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为采购单位提供更方便快捷的采购服务。
优化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采购人可通过电子系统在线办理包括需求确定、意向公开、计划备案、采购方式变更审批、发布采购公告、线上随机抽取专家、招标投标、发布结果公告、发布未中标信息、合同备案、履约验收等全流程政府采购事项,极大方便了采购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实现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监督全流程线上运行,让采购人办事服务更便捷,提升了政府采购效率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编辑:南召网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