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召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长达两年多的矛盾。
2020年,肖某某经人介绍进入南召某电站安徽某建筑工程公司所属工作地工作,担任炮工。2020年9月,肖某某在工作中被脱落的石头砸伤脚踝,后经系列相关程序,南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了肖某某构成伤残九级的鉴定结论。后肖某某依据鉴定结论就赔偿事宜与安徽某建筑工程公司一直协商未果,遂向南召法院提起诉讼。
南召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庭前,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意见差距过大,无法形成一致意见,随即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官闫学东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把法律规定与企业的社会责任、人文关怀结合起来,向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说理,剖析案情,最终经闫学东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安徽某建筑工程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再向原告肖某某支付人民币18万元赔偿。至此,该案得以解决。
据了解,近年来,南召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实际,积极传承创新“枫桥经验”,将调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在公正司法的同时注重做好法律释明、答疑解惑和裁判说理工作,耐心倾情向当事人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编辑:南召网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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