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南阳市《关于加快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注南阳网
微博
Qzone
解读南阳市《关于加快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作者:  王鸿洋

奋力打造职业教育新高地

解读南阳市《关于加快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日前,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加快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产教融合发展、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要求全市上下坚定信心、奋发有为,抢抓机遇、高效突破,奋力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推动南阳市职业教育从“大有可为”向“大有作为”迈进,为加快高质量高效率跨越发展、高水平建设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意见》提出,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各县市区要科学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强化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按照不低于初中毕业生40%的职普分流比例,尽快改扩建或新建中职学校,逐步扩大中职招生规模。

  培育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坚持升学与就业并重的办学定位,建立健全与“职教高考”制度改革相匹配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推动中等职业学校集团化办学、多样化发展。“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6至8所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8至10个高水平专业群。

  扩充高等职业教育资源。加大对拟纳入省“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学校的支持力度,加快筹建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等职业院校。将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孔明大道校区扩建等工程列为全市重点支持项目。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留足建设用地。

  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加大支持力度,力争南阳市更多高职学校(技师学院)入围国家“双高计划”、全国“双优”技工院校、省“双高工程”。全力推进张仲景国医大学复建工作。“十四五”期间,重点培育3至5所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和6至8个高水平专业群。

  加快市职教园区建设发展推进步伐。在鸭河工区建设南阳市职教园区,打造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试验区。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产”是基础,“教”是支撑。

  优化职业教育供给结构。职业院校要紧贴市场需求、产业升级、生产实际,聚焦服务2至3个主导产业,实施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围绕我市“5+N”千百亿产业集群培育计划和21个重点产业链打造,每所中职建好2至3个特色专业,每所高职建好3至5个特色专业群。

  打造产教融合发展平台。将产教融合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探索以企业为主导、院校为支撑、技术为核心的产教融合发展模式。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以高水平职业院校为依托,联合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和政府部门,成立南阳市职业教育联盟、产教融合联盟。

  落实校企合作激励政策。把促进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激励政策的重要内容。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现场工程师培养模式,引导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对参加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贴。开展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投资符合规定的,按投资额的30%抵免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

  《意见》提出,只有高质量的职教队伍,才有高质量的职业教育。

  推进职业院校编制管理改革。按照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和职业院校师生比要求,科学核定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编制资源,做好职业院校的编制保障。加快推进我市高职院校员额制试点工作。

  扩大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职业院校在机构限额内可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在单位编制总量范围内可按照有关规定自主招聘教师并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建立高水平教师引进“绿色通道”。

  改革职称评聘制度。建立健全区别于普通教育的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可统筹使用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逐步扩大教师职称评聘自主权。

  完善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将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市人才发展规划,职业院校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依照相关规定落实在住房保障、工作津贴、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职业院校盘活资源,建设人才公寓。

  提高职业院校教师待遇。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按不低于500元/月的标准足额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津贴。参照普通高中执行标准,逐步落实寄宿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生活补助。

  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公办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水平可达到市、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2至3倍。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生产经营活动、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等,所得合法收入可用于绩效工资分配。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

  强化技能人才激励。出台《南阳市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奖励办法》,对南阳市参加省级及以上职业教育赛事且成绩优异的选手,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对选手所在单位给予奖补;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职称评聘时,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参加相应的职称评审。

  实施职业教育名师培育工程。加强“双师型”和“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评选认定一批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培育建设一批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打造一批名师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

  拓展职业教育投入渠道

  《意见》提出,拓展投入渠道,加强经费保障,有利于调动职业院校积极性,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落实职业教育投入政策。2023年起,严格落实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优化教育支出结构,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照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用于教育事业,优先用于职业教育。

  强化职业院校生均经费保障。根据发展需要逐步实现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适当高于普通高中、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将职业院校生均拨款纳入市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严禁以学费、社会服务收入等冲抵生均拨款。

  调整公办中职学校收费标准。建立与财政投入、培养成本、学生资助水平相适应的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强化职业院校技能培训经费支持。全面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结构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提取、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部门培训资金等方式,为职业院校开展技能培训提供经费保障。

  设立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自2023年起,每年在市财政预算中设立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统筹用于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名师培育、技能竞赛奖励、1+X证书制度试点等。

  加强职教工作组织领导

  《意见》提出,职业教育工作要取得扎实成效,离不开坚强领导、精心组织和周密实施。

  成立职业教育攻坚专班。由市厅级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机构,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建立完善督查问效机制。把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营商环境创建的重要内容。定期听取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职业教育工作情况汇报,评选表彰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单位和个人,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全媒体记者 王鸿洋)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主管、南阳日报社主办 电话:0377-63135025 13603773509(微信同号) QQ:1796493406

技术推广合作 QQ:69500676 290428867 法律顾问: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 毕献星 任晓

豫ICP备12012260号-3    豫公网安备41130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