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庭暴力零容忍
陈向阳
每年的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也称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家,这个本该最温馨的词语,与残酷的暴力联系在一起,成为危害深重的社会恶疾。此时此刻,再次谈起这个话题,心情难免有些沉重。但面对问题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认真地谈一谈家庭暴力,也是对铲除家暴的小小努力。
家庭是最小的社会单位,成员之间由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组成。生活在这个最小社会单位里的人们,需要建立亲密无间、互相支持的成员关系,并从这里获得动力和经验,迈向社会,在更大范围里与他人建立合作与亲密关系。所以,家便被称作“安全的避风港”“温暖的港湾”。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和精神等方面的侵害行为。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民法典也将“禁止家庭暴力”规定为婚姻家庭编的重要内容,再次向全社会表明:家庭暴力侵犯家庭成员的人权,是危害社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违法行为。反家暴是全社会的共识,也是维护平等、和睦、文明家庭的前提。
产生家暴的原因很多,有经济地位问题、大男子主义等内因,也有社会环境等外因。世界卫生组织指出,暴力,尤其是亲密伴侣或者家庭暴力,对女性及儿童的健康影响非常大。暴力侵害妇女行为,有可能导致伤害和严重的身体、心理、健康问题。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女性面临家暴时都选择了沉默和忍耐……
要知道,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忍耐,并不一定会带来好的结果,要勇敢地对家暴行为说“不”。消除家庭暴力,首先要做的就是在全社会树立对家暴不姑息、零容忍观念,摒除“和稀泥”心态。面对导致重伤甚至死亡的家暴事件,绝大多数人都会义愤填膺;但当面对的“仅仅”是邻居夫妻吵架中动了手的家暴“萌芽”状态时,则多选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不应该因为关上了门,就变成了法外之地。家暴,法律明令禁止,社会深恶痛绝。杜绝家暴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反家暴的铜墙铁壁,每一个人都是不可或缺的砖。社会支持越强大,受害者也越容易打破沉默。只有织密筑牢反家暴的基层防护网,家暴这一腐朽、违法行为,才能在阳光下灭亡。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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