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南阳市一物业公司被罚7000元
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于欢)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对包括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在内的7种消防违规行为,最高可处以1万元罚款。8月18日,记者从南阳市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获悉,南阳市城区信臣路一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收到新规实施后该市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了解,8月10日,该大队在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信臣路三杰盛世城二期小区消防系统因为故障维修,暂时停止使用。“这种看似很平常的问题,其实存在巨大消防安全隐患。”执法队员告诉记者,在消防系统停用的情况下,一旦发生火情,报警灯以及送风系统会因没有通电将无法正常启动,后果不堪设想。该公司在故障维修前没有对停用建筑消防设施的行为进行公告,并存在未制订应急预案、未落实防范措施的违规行为。
8月12日,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该公司罚款7000元。同时,要求该公司加强对高层建筑内部安全管理,开展常态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据介绍,这也是新规落地后我市开出的首张罚单。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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