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地实施 我市开出首张罚单 小区物业被罚7000元
作者:  于欢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地实施

我市开出首张罚单

小区物业被罚7000元

     本报讯(记者于欢)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正式施行,对包括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在内的7种消防违规行为,最高可处以1万元罚款。8月18日,记者从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获悉,城区信臣路一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收到新规实施后我市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了解,8月10日,该大队在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信臣路三杰盛世城二期小区消防系统因为故障维修,暂时停止使用。“这种看似很平常的问题,其实存在巨大消防安全隐患。”执法队员告诉记者,在消防系统停用的情况下,一旦发生火情,报警灯以及送风系统会因没有通电将无法正常启动,后果不堪设想。该公司在故障维修前没有对停用建筑消防设施的行为进行公告,并存在未制定应急预案、未落实防范措施的违规行为。

     执法人员立即约谈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指出其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的,高层民用建筑的管理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制定应急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并在建筑入口处等显著位置公告”的规定。8月12日,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7000元处罚。同时,要求该公司加强对高层建筑内部安全管理,开展常态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据介绍,这也是新规落地后我市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长李凯介绍,他们将不间断进行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对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进行严查。同时,提醒市民注意,请牢记且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切实保证消除各类消防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