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全媒体记者 顾清树)2021年2月25日上午,南阳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新闻发布会举办。会上通告了近期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办理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案件828起,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673人。工作中注重宣传引导,常态化过筛式安全清查、排查“黑仓库”、“黑窝点”,严格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2021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牢固树立“炮声即警情”责任意识,强力推进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及“打非”行动,其中2月11日至2月22日,全市收缴烟花爆竹6529箱(件);查处违规燃放行为846起,批评教育1370人,收缴烟花爆竹折合749箱(件)。其中,依法对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桐柏县朱某、社旗县赵某某、西峡县吴某、吴某某等四人刑事拘留。
近期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基层派出所,紧密结合“一村(格)一警”、“百万警进千万家”等基层基础工作,协同党委宣传、网信、主媒融媒和大喇叭等宣传阵地,会同乡镇、街道干部和村委、社区工作人员,全面系统普法宣传教育烟花爆竹的的危害和隐患,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违规燃放行为。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抽查、暗访督查等方式,对辖区内可能存在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零售门店、婚庆、殡葬用品店等过筛式清查。对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对经营人员处以行政拘留,对涉案烟花爆竹予以查没收缴。
发布会上介绍,农历除夕、春节、正月十五是重点控制时段,全市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社区警务室,积极会同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村委会,分工包片,确保每个重点部位都有网格员、信息员,同时以巡特警、交警、治安警为主力,在主要干道、次干道增加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对个人违规燃放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100元至500元罚款,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对单位违规燃放,经警告后仍逾期不整改,依据相关条例,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单位直接责任人处行政拘留。
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由安委会牵头,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交通运输入等部门共同参与,自2021年1月至4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及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坚决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
编辑:轩雪麟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