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于晓霞 通讯员丁许浩)“多谢仲裁人员,是你们的成功调解,让我如愿拿到了14万元的工伤赔偿金。”1月27日,方城县农民工薄某在家人陪同下来到县人社局劳动争议仲裁院,真诚地向仲裁人员表示感谢。
据了解,去年12月,方城某建筑工地农民工薄某系工地钢筋工,在工作时不小心被钢筋扎入胸侧,在医院治疗期间,工地施工方支付医疗费1.8万元。出院后,薄某多次找到施工方,要求支付住院期间、医疗期间的工资补偿被拒绝。无奈,薄某提出劳动仲裁,希望县劳动争议仲裁院帮他讨回公道。
县劳动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受理此案件后,坚持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庭后调解三个关键环节,在把握案情的基础上,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政策解释和耐心调解,促使双方在理解法律、把握利弊、明白得失的前提下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被申请人某建筑公司全额支付薄某各项费用及赔偿金14万元。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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