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民法院:“庭所联动”化解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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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人民法院:“庭所联动”化解纷争
作者:  田雪敏 朱小旭

  南阳网讯 (通讯员田雪敏 朱小旭)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构林法庭联合辖区派出所,通过“庭所联动”机制成功调解一起因聚餐饮酒意外身亡引发的生命权纠纷,当事双方握手言和。

  该案中,张某与亲友聚餐饮酒、相互劝酒,散席归家后意外身亡。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超标,存在过量饮酒情形,但因家属不同意尸检,故确切死因无法查明。张某家属认为共同饮酒者负有责任,提出赔偿主张;被告方则认为因果关系难以认定,对责任承担及赔偿金额持较大异议,双方多次协商无果。

  受理案件后,构林法庭立即启动庭所联动机制,与派出所民警合力调解。融情于调,法官与民警分头安抚双方情绪,引导被告体谅原告丧亲之痛。融力于治,法庭与派出所协同发力,厘清各方责任,指出同桌饮酒人未尽到合理安全注意义务,同时释明死者自身亦应承担主要责任。融智于审,法官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结合案情释法明理,拟定合理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告在前期支付3万元基础上,再当场赔付1.8万元,纠纷就此了结。


编辑:贾红英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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