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的地锁清除后,停车更方便了,出行也更通畅,真好。”近日,宛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针对城区部分路段存在擅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私设地锁等侵占公共空间的行为,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获得群众称赞。
“公共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设置障碍物进行霸占。”宛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在日常管理中,他们发现少数临街商户、居民出于自身便利考虑,在店铺门前、路边公共停车位加装地锁、摆放锥筒、设置障碍物等行为,将公共空间变为“私人领地”,严重影响市民正常停车,损害社会公平,破坏了城市文明形象。
“这种‘谁的门前是谁的’的错误观念和做法,实质上是将个人私利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与共建共享的城市治理理念背道而驰。”连日来,宛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组织精干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
记者看到,执法人员坚持宣传教育与依法整治相结合,一方面耐心向相关商户和居民宣讲《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质和危害,引导其自觉纠正错误认识,主动拆除障碍物;另一方面,对于经劝导仍拒不整改或屡教不改的,依法进行强制清理拆除,恢复停车位原状。据统计,自行动开展以来,已累计清理擅自设置的地锁、障碍物50余处,有效释放了被非法占用的公共停车资源,得到周边市民的广泛支持和好评。
公共空间姓“公”不姓“私”,保障其畅通、有序、公平使用,是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也需要每一位市民共同维护。在此,城管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和商户,摒弃“门前私有”的错误观念,树立“城市主人翁”意识和法治观念,从我做起,规范自身行为,不私自设置任何形式的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位及公共空间,积极劝阻、举报此类不文明、违法行为,携手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共同守护美好家园,推动城市品质和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全媒体记者 王 蕾 通讯员 毕 猛)
编辑:赵若雨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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