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民法院:为美“漂唇” “漂”来一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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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人民法院:为美“漂唇” “漂”来一场官司
作者:  王朝荣 刘洋卓 陈金玲

  南阳网讯 (南都晨报记者王朝荣 通讯员刘洋卓 陈金玲)日前,邓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漂唇”引发的医疗美容服务纠纷,服务提供者赔偿消费者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万元。


  经朋友介绍,刘女士到张某处“漂唇”。“漂唇”前,刘女士明确告知张某自己患有糖尿病。术后,刘女士唇部出现异常增生症状,给饮食、言语等日常生活造成严重不便。为治疗唇部异常增生,刘女士支出了一笔医疗费用。因与张某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刘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承担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漂唇”属于具有侵入性的医疗美容行为,存在一定的风险,服务提供者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张某在明知刘女士患有糖尿病的情况下,未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也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建议刘女士暂停操作,未尽到医疗美容服务中应有的高度注意义务和风险告知义务。


  承办法官陈金玲在明晰法律责任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陈金玲耐心释法析理,张某认识到自身在资质和操作规范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意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一次性向刘女士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万元,并当庭通过转账方式履行完毕。


编辑:贾红英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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