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阅读立法,意味着什么?丨聊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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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阅读立法,意味着什么?丨聊会儿
作者:  大象时政

这两天,看到国务院正式公布《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新闻,我的第一反应是,阅读推广了这么多年,终于有国家级的行政法规了。这意味着全民阅读不再仅仅是倡导性的文化活动,而是成了政府要履行的责任、社会要参与的行动。仔细读下来,有不少亮点,值得聊一聊。

翻看《条例》时,第一个感受,它懂我。如今大家时间碎片化,静坐捧读成了奢侈。《条例》明确把数字阅读、听书纳入了促进范围。这不只是简单的承认,更说明以后图书馆的电子资源会更丰富,公共平台的有声书质量会更高。我们通勤路上听的历史、睡前刷的电子书都会更有营养。

说到让阅读更贴心,《条例》里有个挺有意思的设计,叫“阅读推广人”。这解决了一个老问题:为什么有些读书活动让人觉得隔靴搔痒?因为组织这事的人,可能并不真了解读书的人。想想看,一场读书会,如果是由真正懂书、懂读者的人来引导,比如由了解孩子们阅读需求的老师来领读童书,效果肯定比单纯发书要好。这个制度,就是把过去可能零散、自发的分享力量,变成了有组织、可持续的阅读推广,让推荐书的人更靠谱,找书的人更对路。

当然,任何公共政策,最能体现温度的地方,往往看它如何关照容易忽视的少数人群。《条例》专门提到了农村地区、老年人、视障人士的阅读需求。这传递出一个信号:阅读公平,不仅是多盖几座图书馆,更是要把合适的内容,用合适的方式,送到需要的人手里。就像河南一些乡村学校做的“图书角轮转”,让书流动起来,孩子们一个学期能多读20几本新书。《条例》鼓励的正是这种精准的精神投喂。

聊了这么多具体的点,背后其实是一个更根本的转变:政府在这件事上的角色,从倡导者变成了责任人。这意味着,全民阅读不再只是文化部门张罗的活动,而成了必须纳入发展规划、提供财政保障的公共服务。这就好比从鼓励多开书店,升级到了必须规划并建设好阅读设施。咱们身边在地铁站、公园里看到的那些智慧书柜,就是这种责任具体化的结果。

这部《条例》的深意或许就在于它不规定你必须读什么,而是努力保障当你想读的时候,总有好书可读,总有方便的地方可去,甚至还有志趣相投的伙伴可以交流。当阅读从坚持变成享受,《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最深层的善意,也就实现了。

(记者 赵闻 户文杰 刘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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