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民法院:进村审案 化解赡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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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人民法院:进村审案 化解赡养纠纷
作者:  张天一

  南阳网讯 (南都晨报记者张天一)日前,邓州市人民法院将巡回审判法庭“搬”至张村镇上营村文化广场,公开审理一起继父子赡养纠纷案,让庭审现场成为普法讲堂,弘扬法治精神与孝老美德。


  肺癌晚期的原告周某甲因继子周某乙未尽赡养义务,生活陷入困境,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该案件涉及继父母子女赡养责任、亲情伦理调和等农村突出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教育意义。考虑到身患重病的周某甲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决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让司法服务直达基层“最后一公里”,同时也让更多村民深刻了解赡养义务的法律边界与道德内涵。


  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有序推进。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法官援引《民法典》相关规定,用通俗的“乡土话”现场普法:“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继子女应当依法承担赡养责任,不能以‘非亲生’‘有亲生子女’等理由推脱。”在释法明理的同时,法官注重情感引导,促进亲情认同与责任回归。


  旁听席上,村民们倾听庭审,从起初的“看新鲜”转变为“学法律、明事理”。庭审间隙,法官围绕“赡养义务的具体内容”“拒不赡养的法律后果”“老年人如何维权”等热点问题开展普法宣讲,结合本地类似案例,深入阐释“孝老爱亲不仅是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村民王女士深有感触地说:“以前总觉得赡养是家事,今天才知道不赡养老人违法!这堂家门口的普法课,让我们学了法,更明白了孝的理!”


  庭审结束后,针对村民们普遍关注的邻里纠纷等民生问题,法官主动延伸服务,耐心答疑解惑,并现场发放法治宣传手册,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庭审之外。


编辑:贾红英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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