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法院:周末调解便利群众 两案化解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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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法院:周末调解便利群众 两案化解事了人和
作者:  高尚 黄慧亚

       6月21日,方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郭勇利用周末时间,通过开庭审理并成功调解两起纠纷,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原告陈某与被告章某是夫妻关系,因感情不和向方城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被告均表示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存在较大分歧。承办法官郭勇受理案件后,了解原被告双方工作时间有冲突,便将庭审安排在周末,在方便当事人的同时也为组织调解工作提供了机会。


    承办法官郭勇在上午的审理中发现,虽然双方情绪较为激动,但都有调解意愿,遂决定在庭后采用“背对背”方式继续做调解工作。郭勇分别与当事人沟通,厘清争议焦点,一方面从情感角度疏导双方情绪,另一方面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财产分割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释法明理。经过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在下午达成财产分割一致意见,案件顺利结案。


      原告王某受被告田某雇佣为其从事工地建筑工作,产生劳务费11840元,工作完成后,被告田某仅支付原告6000元劳务费,拖欠5840元劳务费至今,经多次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方城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劳务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较小,但因原告生病住院难以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遂决定采取线上开庭的方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向被告田某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并耐心劝解被告,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也应当遵守劳务合同约定,考虑到被告当庭支付困难,原告也表示愿意给予被告履行时间。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庭调解结案。(通讯员 高尚  黄慧亚) 


    

编辑:杜增波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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