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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己手机登录他人微信 盗窃一万余元
作者: 王朝荣 何红颜 朱小旭
南阳网讯 (南都晨报记者王朝荣 通讯员何红颜 朱小旭)获悉他人微信密码,登录到自己手机上实施盗窃。日前,邓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年初,邓州市居民陈大娘到银行取款,竟发现自己卡内钱竟不翼而飞。通过查询银行卡流水,陈大娘发现自己银行卡内的资金被陆续转走。卡在自己手里,钱怎么就没了呢?经查,2024年7月,同村的李某在陈大娘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帮助陈大娘支付电费时获取其微信密码,将微信登录至自己手机上,陆续多次盗窃陈大娘微信钱包中的1万余元,用于自己的日常开支。案发后,李某赔偿陈大娘损失,并取得其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编辑:贾红英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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