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通讯员 韩晓丽)近日,镇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通过耐心沟通与专业调解,仅用一周时间妥善化解三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赢得双方当事人一致赞誉。该系列案件的圆满解决,既维护了市场秩序,又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展现了新时代司法为民的担当作为。
三起纠纷:装修瑕疵引争议小额尾款成心结
三起案件案情相似:装修公司为业主完成房屋装修后,业主认为装修质量未达合同约定,虽完成主体施工,但存在墙面裂缝、插座开关安装不规范、卫生间柜子局部瑕疵等质量问题,拒绝支付剩余工程尾款共计数万元,而装修公司则主张轻微瑕疵不影响整体验收,要求业主按约付款。双方僵持不下,装修公司遂分别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业主申请对装修质量进行司法鉴定,双方矛盾持续加剧。
调解破局:勘察问题明事实换位思考促共赢
承办法官何杨在查阅卷宗后敏锐发现,三起案件争议焦点高度相似,且被告企业均系本地小微企业,若简单判决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理念,遂决定启动“个案沟通+类案协调”机制。承办法官针对装修现场逐一查看问题点位,确认瑕疵程度,并当场释明司法鉴定的成本与风险,引导双方理性面对纠纷。一方面向被告释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告知其享有质量异议权但需依法主张;另一方面引导原告正视履约瑕疵,提出“限期整改+补偿损失”的调解方案。
通过多轮背对背调解,法官提出“折中方案”,由装修公司减免部分尾款作为补偿,业主放弃鉴定并即时履行。三名业主当场通过移动支付结清尾款,三起纠纷最终实现“零鉴定”。
司法温度:以调解促治理优化营商环境
“感谢法官帮我们找到平衡点,既解决了实际问题,又省了鉴定费,房子也不用折腾了!”业主李女士在签署调解协议时感慨道。
被告公司负责人亦表示:“法院调解既保住了企业口碑,又收回了账款,我们以后会更注重细节管理。”
何杨表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中,质量瑕疵与付款责任常互为因果。本案通过调解实现‘双赢’,既避免冗长鉴定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又保障企业资金回笼和业主合法权益。”
装修公司若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业主可要求修复或赔偿,但拒付尾款需以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使用为前提,轻微瑕疵不构成根本违约,合同双方应秉持诚信原则,业主发现问题应及时沟通并保留证据,企业则应注重施工质量与售后服务,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
下一步,镇平县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调解“分流阀”作用,聚焦民生“小案件”,服务营商“大环境”,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编辑:网信镇平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