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通讯员张充)为了贯彻落实县教体局财务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校长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崔庄乡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工作,崔庄乡中心学校12月24日下午召开了”崔庄乡中小学校2024年度财务管理工作总结会“。参加会议的有:崔庄乡中小学校校长、各学校会计、幼儿园园长、中心校全体人员共计40余人。县教体局财审科李长林科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中心校秦立伟校长宣读《关于表彰崔庄乡2024年财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颁奖颁奖。
崔庄乡中心小学校会计杨之焕进行典型发言
崔庄乡初级中学会计杨清合进行典型发言
崔庄乡中心学校会计靳瑾传达南召县教体局财务工作会议精神
崔庄乡中心学校文二中同志安排崔庄乡财务工作。
首先是要编制2025年度预算。结合2024年度财务支出状况,根据本校各口实际情况,编制行之有效的预算,编制预算时预留20%作为应急资金。中小学校不得编制赤预算。编制预算是全校各口共同工作,必须深入了解,多开会、多评议,严禁校长会计独立编制本校预算;各校要做到日清月结。自2025年1月起,各校严格执行日清月结,每月5号上交上月财务票据,严禁大额款项或累计款项支出;支出项目要多样化,生均经费主要为教育教学服务,经费开支应侧重教育教学、素质教育、社团活动方面。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 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借债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中小学校不得提供担保,不得替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举债融资;学校要建立财务审批制度,内容具体到谁审批,谁签字,明确校长、会计、理财小组职权;学校维修维护制度,规定执行细则,确定维修金额具体执行方法;培训费、差旅费报销支出细则等,各项制度具体到学校、具体到负责人、签批等;账务处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报账员报账,校长严禁替代报账员报账职责,报账员和校长同责。
崔庄乡中心学校柴交平副校长传达《河南省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
崔庄乡中心校黄峰书记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崔庄乡下一步财务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黄书记对各学校校长和财务管理人员提出四点要求:要强化学习,提高认识。继续组织中小学校长、财务人员有关财务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对财务工作中存在风险有一定的清醒认识,对财务规范管理有一个清晰概念,提高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敬畏意识;要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力避预算、执行两张皮现象,各学校要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制订预算自觉依规开支,中心校财务管理组对学校支出严把关,对照年初预算并执行,有调整事项,各校要提前写报告申请,经中心校同意后方可执行;要严把支出管理,禁止举债运营。按照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分轻重缓急进行支出,同时要力避期末财务吃净花空,要注重节俭,每期要有经费10%结存,同时实行日清月结;要落实奖惩,激励发进。中心校定期检查、定期汇报,不定时召开全乡财务管理工作会,总结前一阶段财务工作,表优批差。中心校要将财务管理工作,纳入各校目标考评的一项重要工作,召开专题年度总结会,认真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位次靠后的学校校长、报账员要进行表态发言。
县教体局财审科李科长对崔庄乡财务工作进行指导。
李科长对公用经费使用原则和依据进行深入解读,明确指出经费支出”三个禁止“,对允许支出的相关项目进行详细解释:办公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相关物品及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的支出、慰问费等;印刷费用于教育教学的试卷、资料等的批量印刷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费等;邮电费是指学校办公所用的包裹、信函、货物等物品邮寄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学校办公固定电话费、网络费;维修维护费用于教学器材、设备的维护费,校舍、餐厅、学校附属设施等零星的维修费;培训费用于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教育教学网络学习、培训所产生的费用;差旅费用于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差的住宿费、车船费、伙食补助费等。所有的培训费及差旅费必须有派差单,依据是县级教育部门下发外出学习通知为准如国培、县培以及暑期教师培训、教体局下发外出听课、参加教研活动等。出行标准严格按照召财行【2022】5号文执行。提倡绿色出行,严禁报销出租车车票。差旅单补助以来往发生乘车费为准;学生活动费包括学生活动所发生的宣传费、文印费、演出或比赛费用以及学生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等;劳务费是指学校支付给个人、单位的劳务服务费。严禁聘用临时人员,禁止开支保安费、保洁费、代课工资等;租车费用于支出业务活动所需要,如防溺水宣传等,每次必须有租车单,中心校或学校防溺水宣传方案之类的辅助材料;购置费用于学校购买所需的办公家具、办公设备、教学仪器设备、实验设备、电教设备、餐厅设备、各类图书等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中心校张红阳主任指出:加强财务管理,是学校发展与稳定的客观需要,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全体校长要高度重视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涉及学校师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发展和稳定的,是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校长和会计要加强学习,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宛纪文【2020】44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对各学校的的财务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自查自纠,及时纠正不规范现象。工作细中再细,规范中再规范。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财审科的大力支持和倾心指导下,崔庄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工作一定能走上规范有序的阳光大道,为崔庄教育水平持续提升做出贡献。
编辑:科教新闻01 校审:王南林 责任编辑:刘婉 监审: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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