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人民法院兴隆法庭:执前和解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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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人民法院兴隆法庭:执前和解化解纠纷
作者:  李佳 焦典范

  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李佳 通讯员焦典范)近日,社旗县人民法院兴隆法庭通过判后答疑,促成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达成执前和解,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杨某经营冷库生意。2023年11月1日,杨某雇用焦某等七八名农民工为其提供装卸货物劳务。当日焦某与其他几名提供劳务者接受工作任务时意外从两米高处跌落,其中焦某等三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焦某等人被送往医院治疗,杨某垫付了医疗费。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焦某将杨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开庭进行审理,判决被告杨某赔偿原告焦某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9.7万元(已扣除先行赔偿的2.74万元)。

  

  判决书送达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情况后,主动联系被告开展判后答疑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以被告杨某主动当场履行4.82万元,剩余款项分期支付达成执前和解。至此,该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服判息诉,握手言和,取得良好的效果。


编辑:贾红英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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