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人民法院湍东法庭:调解成功 当庭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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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法院湍东法庭:调解成功 当庭赔付
作者:  郭 贝 胡 森

  南阳网讯 (通讯员郭 贝 胡 森)近日,内乡县人民法院湍东法庭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倾情调解,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2024年7月,吴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沪陕高速由西向东行驶时,由于操作不当,车辆碰撞到左侧赵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双方车辆有损、赵某车上货物(哈密瓜)受损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商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吴某负全部责任,赵某无责任。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赵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疏导双方当事人情绪,积极进行线上调解,指导双方当事人围绕法定赔偿项目逐项计算和协商,并提出了合理的赔偿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不再较真碰硬、剑拔弩张,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庭给付赔偿金额4500元。


编辑:贾红英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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