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阳网讯 (通讯员陈从旗)4月14日,桐柏县林业局接到清淮街道西关社区群众救助电话,称在自家楼顶发现一只“飞鸟”疑似受伤,请求林业部门野保站工作人员前往救助,野保站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鉴定,该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鸮,并带回野保站进行救助,经工作人员检查休养,鹰鸮状况良好,该局野保站工作人员将择日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桐柏县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狩猎、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宣传,切实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爱护野生动物,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广大干部群众如遇到野生动物到家“做客”的情况,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也要及时与公安机关或者林业部门联系,谨记不能自己饲养、放生,避免自己或者野生动物受到伤害。
编辑:杜增波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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