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城郊乡:“五老”退休不褪色 社会法庭建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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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城郊乡:“五老”退休不褪色 社会法庭建新功
作者:  闫荣勇 赵若譞

南阳网讯 近年来,南阳市南召县城郊乡把社会法庭作为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动员和依靠基层力量化解民事纠纷,探索农村矛盾调处新模式,描绘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枫”景。

南召县城郊乡位于五区交叠处(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东城新区、城区、北城新区、上河园文旅区),鉴于特殊的区域和人口因素,城郊乡在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移民安置、邻里纠纷等方面存在着不少矛盾纠纷点、信访风险点,各类矛盾交织叠加,历史遗留问题多,涉诉信访案件数量猛增,部分法院已判决的案件仍存在当事人不服不满情况。如何及时解决基层矛盾纠纷,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性成为城郊乡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

2014年9月,在南召县法院的支持下,城郊乡政府依靠老村干、老乡干、老党员、老专家、老模范等退休“五老”人员,筹建了城郊乡社会法庭,坚持把发动群众化解矛盾和依靠群众实现自治的“前哨阵地”扎在基层,努力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无形。

在乡党委政府和乡信访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城郊乡社会法庭实行实体化建设、规范化运行。专门配备了社会法庭接待室、民事调解室,文书档案柜及保密柜等办公设施一应俱全;强化组织保障,优化人员配置,定期开展司法知识培训,举办宪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民事诉讼法等专题司法知识讲座,培养出一支政治素养高、业务水平强的“社会法官”队伍。配合司法机关建立起分级办案机制,小微或一般矛盾交由社会法庭化解,实现案件办理的细化分流,促进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提升办案效率。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针对疑难案件,由社会法庭统筹协调公安、司法、妇联、综治、信访、民政等各方力量做好纠纷化解处置工作,积极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争端。

城郊乡社会法庭以“四最”和“四不”的独特优势,深受群众欢迎。“四最”,即最快捷、最便利、最便民、最低成本;“四不”,即不收费、不结怨、不繁琐、不上公堂。它将民间非诉讼纠纷解决和社会自治相结合,解决了许多法院判决后仍存在纠纷的问题。闫沟村西庄组村民张某某与兄弟之间存在着家庭经济纠纷,且多次发生口角争执,由于双方不涉及侵权伤害,公安部门无法介入立案。在这种情境下,社会法庭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通过社会法庭调解,涉事双方就家庭经济分配协商达成了一致,最终家庭内部争端以不结仇、不结怨、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得到了解决。

大量的历史旧案、陈年积案是信访和司法工作的一大难点、痛点,这些案件大多时间久远,且无原始证据与材料,无从取证,给化解矛盾纠纷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和不便。前庄村林场组村民杨某、王某与靳某家的林地纠纷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几十年后涉事林地面貌已发生巨大变化,原有的水渠、地界等参照物全部消失。经多次调解未果,矛盾发酵升级,“社会法官”们调查取证四十余次,形成卷宗近百页,最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使双方停访息诉,化解了陈年积案,解决了历史疑难,为两家拉锯几十年的历史恩怨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作为基层矛盾调处机制多元化的创新形式,城郊乡社会法庭成立近十年来,选任“社会法官”5名,累计解决了300多件有关婚姻家庭、邻里宅基、土地承包、林地纠纷的各类案件,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缓解了信访、司法压力,着力提升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为全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编辑:南召网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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