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律所毕献星主任为中国农业银行南阳分行开展“内控与法律合规”专题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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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律所毕献星主任为中国农业银行南阳分行开展“内控与法律合规”专题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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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律所毕献星主任为中国农业银行南阳分行开展“内控与法律合规”专题授课

维护金融安全  科学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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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网讯  11月30日,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毕献星主任受邀为中国农业银行南阳分行邀请开展“内控与法律合规”专题讲座, 以进一步增强银行从业人员法律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帮助银行从业人员深入理解内控与法律合规的重要性,掌握风险防范的技能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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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次授课过程中,毕献星主任首先从《民法典》对金融行业的风险思维角度出发,详细阐述了《民法典》的概述以及新规定,对《民法典》的修订及其对金融业务的影响进行了全面而深入地剖析。他运用深入浅出的语言,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讲解,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使得在场的金融从业人员能够更深刻地了解维护金融安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以及依法合规的重要性。

  毕献星首先就“超级优先权”展开介绍,他针对超级优先权在面临政府、金融机构投融资时的甄别和风险防范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紧接着,他针对民法典新提出的这项物权制度,强调了在《民法典》中关于“三权”分置涉及土地经营权可以抵押融资的规定进行了详细阐述。他进一步指出,新规的修改使担保物权优先顺位规则更为清晰,交易安全得到保障。这意味着具有担保功能的融资租赁出租人的所有权可以进行登记,并享有担保的功能和权利。这一规定无疑有助于融资租赁等相关金融业务的发展。

  此外,他还分析了本次《民法典》新增的预约合同制度。这一制度在金融业务中起到了促进交易达成,激发金融市场活力的重要作用。他提出,保证责任推定规则发生变化,交易模式将受影响。

  同时,毕主任指出此次变化将保理合同列入有名合同,为保理业务开展提供基本的法律框架支持,也将直接影响保理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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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内容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对于银行从业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通过培训,他们可以获得实用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还可以增强团队协作和服务意识,为银行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通过此次授课,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将进一步与中国农业银行南阳分行开展紧密合作,推动金融业务的合规稳健发展,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精湛的业务技能,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全面、更高效、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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