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 11月16日,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国彦、副主任文献充、张宛黎、任林仲出席会议。副县长刘宏钊、县检察院检察长赵玉建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31人,实到 27人,符合法定人数。
张宛黎主持会议并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对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和民生实事项目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社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关于全县招才引智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县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办法、关于确定了张玉泳等8位同志为2023年述职评议对象的决定。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苑玉霞、黄中晓作了审议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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