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被坠物砸伤,桐柏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以案释法说安全——
一场不该发生的事故
学生在进入学校大门时,被学校大门楼房顶坠落的水泥墙灰块砸伤腿部,这可咋办?5月5日,桐柏县人民法院将此校园安全事故庭审现场搬进该县教育体育局公开审理,为百余名教育工作者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对于案件的原告小明来讲,2021年11月25日是不堪回首的一天。当日他在进入学校大门时,被学校大门楼房顶坠落的水泥墙灰块砸到腿部,致其左侧腿部受伤并住院治疗。其间两次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3万余元。小明在校内遭遇如此飞来横祸,小明家长非常心疼且震怒,于是将桐柏县某学校与投保的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用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余元。
鉴于这件校园安全事故案件颇具代表性与警示意义,桐柏县人民法院遂决定到该县教育体育局开展巡回审判,邀请各学校校长参加旁听。在庭审中,原、被告在法律框架内围绕自己的主张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并针对争议焦点阐述了各自意见。在庭审调解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现场签署调解协议。
承办法官刘笑寒以案释法,他认为校园安全大于天,校方若未雨绸缪定期排查各种校园隐患,这本是一场可以避免发生的事。他提醒教育工作者一定要在校园食品安全、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宿舍安全等方面防患于未然,为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营造良好氛围。(全媒体记者 于欢)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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