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丧葬补助标准新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可持续
作者: 何琴 王一卓
自2023年1月1日起,淅川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标准提高120元。这是自2021年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以来,连续两年调整城乡居民丧葬补助标准。调整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标准从原来的1356元提高至1476元。
淅川县人社局认真按照“城乡居民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间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丧葬补助费”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申领人员应当在参保城乡居民死亡之日起6个月内,持户籍注销证明或火化证明,到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申请领取丧葬补助费”的相关规定,大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将惠民政策传入千家万户。同时严格审核把关,认真核对待遇领取人员及受益人相关资料,确保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
今年以来,淅川县已发放丧葬补助费239.13万元,进一步保障了淅川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基本权益,促进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通讯员何琴 王一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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