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告知承诺制打造不动产登记服务新野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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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告知承诺制打造不动产登记服务新野品牌
作者:  李兆印

      南阳网讯(通讯员李兆印)为提高企业及群众办事效率,维护不动产登记秩序,切实加强不动产登记领域申请主体信用管理,解决企业和群众的办证难题,新野县探索实施不动产登记告知承诺制。

  

  不动产登记涉及千家万户,关系企业和群众的重大财产安全,针对办理登记中企业和群众提供小微企业证明、婚姻证明、家庭关系证明等“奇葩证明”的痛点、难点问题,新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交流、走访调研等形式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建立“信用+不动产登记”机制,通过签订“事项承诺告知书”代替各种“奇葩证明”,从而解决企业和群众的办证难题。

  

  推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落实不动产登记告知承诺制

  

  小微企业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仅需签订《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即可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材料。新野县智能材料科技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审批以来实实在在的受惠企业,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时,于现场签订了承诺书后,便成功申请免缴不动产登记费。

  

  针对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业务,出台《新野县非公证继承登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中涉及的7类情况,申请人通过签署书面承诺,替代公安局、医院、社区(村组)以及被继承人和相关人员工作单位等地获取的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以解决尽到“自我举证”义务后仍无法获取相关证明材料的历史问题,大大减少申请人往返跑路时间,切实解决老百姓不动产继承取证难的现实问题。

  

  守信受益,诚信无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验的是企业和群众的责任感,亦是对企业和群众诚信的考验,如有失信,不仅需要补缴费用,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并接受相应的失信惩戒。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不仅让服务更有温度,更在具体的实践中彰显了诚信的独特价值,营造了“立信、重信、守信”的社会氛围。推进社会的诚信建设,需要多方重视,人人参与。

  

  强化事中事后信用监管,保障企业群众合法权益

  

  新野县严格执行《新野县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新野县自然局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及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明确事中事后监管机制,通过书面函告、约谈等形式督促承诺人按期履行承诺,定期对告知承诺制事项申请人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核准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登记案件后的规定时间内,抽取案例进行实地查看或多渠道核实,及时将信用承诺信息和履约践诺信息报送归集至新野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违反告知承诺制的,不得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并承担虚假承诺造成的法律责任。

  

  实施联合惩戒,不动产登记失信将被列入黑名单

  

  不动产登记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主要包括持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法律文书、公证书、身份证明材料、购房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税费缴纳证明等虚假申请材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故意隐瞒事实导致具结内容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等。企业和群众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业务中,如存在失信违规行为,将被纳入黑名单。不动产登记部门及时将失信信息上报新野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同步在登记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失信行为书面函告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按规定实施惩戒。

  

  截至2023年3月,新野县共办理告知承诺制登记业务78宗,已为627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减免不动产登记费34850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打造不动产登记服务新野品牌,提高了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告知承诺制和事中事后信用监管,简化了申请主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手续,有效降低了办理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强化了申请主体的责任意识,对形成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发挥了积极作用。


编辑:网信新野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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