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镇平:巡回法庭进校园 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校园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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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镇平:巡回法庭进校园 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校园防线
作者:  王远 冀远航

南阳网讯(通讯员王远 冀远航)为深入推进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校园防线,3月23日,镇平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法律援助中心将案件庭审开到镇平县工艺美术学校,采取“庭前普法”、“庭审观摩”、“庭后咨询”的方式,为工艺美术学校广大师生提供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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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审理案件概述


2021年11月初,被告人张某远在明知李某某借用其银行卡用于转移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将自己中国银行卡、农村信用社卡、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卡等13张银行卡交给李某某使用,采取帮助刷脸、取现等手段为李某某实施转移违法资金活动提供帮助,从中非法获利1200元。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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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前普法


巡回法庭开庭前,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案件承办人张震律师结合自己的办案实际,从电信诈骗的常见形式、如何识别防范电信诈骗、上当后的补救措施、电信诈骗涉及的刑事罪名等方面,为广大师生进行充分讲解。同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送上了法律宣传资料,普及了法律援助的相关知识。提醒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不要随意泄露、出售、出借网络账号、银行卡号、电话卡等个人信息,共同筑牢反诈防骗安全屏障。


庭审观摩


“镇平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现在开庭!”


伴随余谦法官敲响的法槌,案件庭审正式开始。在法官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程度充分表达意见。庭审过程庄严肃穆、秩序井然。被告人张某远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结合张某远的犯罪事实和犯罪情节,当庭判处张某远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


庭后咨询


“法官叔叔,为什么这个哥哥只是让别人用银行卡就犯罪了呢?”


“律师叔叔,如果偷别人的东西让我帮忙卖给别人,犯法吗?”


在庭后咨询环节中,同学们踊跃发言,与法官和律师开展了良好的互动。同学们纷纷表示“我们一定会吸取这个惨痛的教训,未来的人生道路上一定要遵纪守法,谨防犯罪分子的诱惑,遇到问题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随着互联网电信网络服务产业的不断发展,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层出不穷,因此增强自身的防诈骗意识至关重要。一部分人,特别是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经不住蝇头小利的诱惑,无意中就可能涉嫌犯罪,损人害己,追悔莫及。通过此次巡回法庭,进一步增强了老师和学生的法治意识,为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和两卡违法犯罪行为,构建安全校园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编辑:网信镇平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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