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时评 | 邻里纠纷岂能 以“曝”制“暴”

关注南阳网
微博
Qzone
南都时评 | 邻里纠纷岂能 以“曝”制“暴”
作者:  辛音

邻里纠纷岂能 以“曝”制“暴”

辛 音


  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吴某一家在公共区域放挡板等杂物、搭建小厨房,影响了李某一家的生活和感受。经多次协商未果,李某一气之下将包含吴某的对峙现场视频截图配文发布在个人抖音号上,企图通过“曝光”的方式解决矛盾。最终,法院判决李某侵害了吴某的肖像权。

  在胡同里乱放杂物、私搭违建,不仅会降低邻居的生活质量,而且存在重重安全隐患。拆除违建、清理杂物的要求合情合理,协商未果的气愤之情也能被理解,但李某采取的方式违反了民法典对肖像权的相关规定。

  科技赋予了人人实时展示生活百态的功能,但法律也给了人人对“被侵权”说不的底气。如今,网络被太多人当作吐槽发泄的渠道,个人纠纷被曝光在公共网络的案例比比皆是,其产生的舆论效应也往往会提升事件本身的热度,加快问题进展的速度。然而,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友发布的言论、音视频内容等必须客观真实,且遵守法律规定。如果动不动就把私人生活场景置于万丈网络空间,势必会给个人隐私带去巨大风险,甚至导致人肉搜索、网络暴力等极端事件发生。

  李某曝光邻居画面的行为凸显其法律意识的淡薄,法院判决李某侵权,是在人人都能“拿麦”的当下重申法律这一严肃的“开关键”。邻居间的纠纷,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要么找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要么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切忌气性太大,以“曝”制“暴”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上一篇:南都时评 | 防沉迷 须多管齐下
下一篇:没有了

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主管、南阳日报社主办 电话:0377-63135025 13603773509(微信同号) QQ:1796493406

技术推广合作 QQ:69500676 290428867 法律顾问: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 毕献星 任晓

豫ICP备12012260号-3    豫公网安备41130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