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可以放心了,我们这老字号能延续下去了。”11月8日,南阳市南召县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田先生在县市场监管局城关市场监管所领取到了他的新营业执照,这是《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南召县发出的首张“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营业执照。
据悉,《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调整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先注销、后成立”改为“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条例》实施后,为确保做好改革后的登记注册工作,南召县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全面提高业务水平,最终实现了“无缝衔接、高效便民”、“接得住、接得稳、接得好”。
因为财产权、经营权的特殊属性,一直以来法律法规对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都有着较为严格的限制,必须先注销原来的个体工商户,再申请设立新的个体工商户,不仅会增加大量成本,还会对一些经营多年、具有独特字号和良好商誉店铺的无形资产造成灭失。《条例》的实施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在成立时间、字号、档案和相关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延续,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更好发展。
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下一步,南召县市场监管局将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推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落地见效,为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广大市场主体提供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助力全县营商环境再提升、再优化。
编辑:南召网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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