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于晓霞)“感谢你们为我主持公道。”8月17日,南阳市民张先生收到原工作单位支付的工伤赔偿金后,专程来到南阳市卧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表示感谢。
张先生原在某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教学工作,在职上课期间不慎脚部摔伤,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十级,并且在工作期间经常加班未收到相应报酬。与原工作单位负责人多次协调未果后,张先生想到了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卧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查明事实后,及时与张先生原工作单位负责人沟通联系,经多次调解未果后,张先生依法申请立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原工作单位负责人以机构已注销为由拒不配合工作。仲裁工作人员始终不放弃努力,反复向其普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调整调解方案,最终使张先生顺利拿到相关伤残补助。
据介绍,卧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注重加强企业法律法规引导,帮助企业提升劳动法律意识,不仅为辖区劳动者撑起了一把把“维权伞”,也为企业健康发展点亮了一盏盏“护航灯”。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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