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为民撑起“维权伞” 为企点亮“护航灯”
卧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为民撑起“维权伞” 为企点亮“护航灯”
本报讯(记者于晓霞)“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这笔钱肯定是要不回来了,感谢你们为我们主持公道!” 8月17日,市民张先生收到公司支付的工伤赔偿金后,专程来到卧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表示感谢。
张先生原在某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教学工作,在职上课期间不慎脚部摔伤,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十级,同时在工作期间多次加班未收到相应报酬。与原公司负责人多次协调未果后,张先生想到了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卧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查明事实后,多次与原公司负责人沟通联系,经多次调解未果后,张先生依法申请立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原公司负责人以机构已注销为由拒不配合工作。仲裁工作人员始终不放弃努力,多次向其普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调整调解方案,最终使张先生顺利拿到相关伤残补助。
据介绍,多年来,卧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劳动者维护权益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强企业法律法规引导,帮助企业提升劳动法律意识,有效促进辖区和谐劳动关系。不仅为辖区劳动者撑起了一把把“维权伞”,也为企业健康发展点亮了一盏盏“护航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