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全媒体记者杜增波 通讯员李春喜)4月26日,南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全市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部署会,推动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全面开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保生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制发优待证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全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优待证制发工作的重大意义,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稳步推进。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强化业务培训,配齐设施设备。要紧紧围绕“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更足”这一目标,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会议强调,根据省厅安排,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存量人员的申领制发工作,之后进入常态化。各县区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妥推进,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
会议由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晓忠主持,局党组成员、市服务中心主任张金山宣读《南阳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实施方案》。优抚褒扬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相关同志和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同志参与此次会议。
记者从南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和褒扬科了解到,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发放。
目前,持证人凭优待证可以享受四方面的优待:国家提供的面向全国持证对象的优待服务,主要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及优待目录清单中明确的可使用优待证的优待服务;退役军人事务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类协议所涉及的服务;各地提供的面向本地或全国持证人的优待服务;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优待服务。此外,凭优待证享受的优待服务与国家和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将逐步拓展。
南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醒:退役军人和“三属”申领前,如没有进行信息采集,需要采集信息、建档立卡;已进行信息采集的,还需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才能申领优待证。具体有关优待证申领相关政策可就近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进行咨询。
编辑:杜增波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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