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蕾 通讯员 贾耀河)禁燃禁放是改善空气质量和城市环境的有力举措之一,春节前后,进入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发期,为落实禁燃禁放举措,卧龙区公安分局结合“平安守护”行动,在辖区广泛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和查处工作。然而依旧有群众无视规定,燃放烟花爆竹,1月17日,卧龙区公安分局青华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从严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爆竹案件。
1月17日12时许,卧龙区公安分局青华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举报称,在青华镇某村有村民违规燃放鞭炮。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警情现场,确实发现了燃放烟花爆竹遗留的碎屑。经查,该村村民李某某在明知我市全域全时段禁燃禁放规定,仍抱有侥幸心理,违规燃放烟花。后卧龙区公安分局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李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春节临近,请广大人民群众从我做起,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的规定,积极营造文明、安全、绿色、环保、宜居的生活环境,守护“春节蓝”。
编辑:文金卓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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