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陈向革 通讯员崔本勇 闫帅)日前,南阳市卧龙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区委巡察组巡察工作考核评估办法》,旨在进一步建立完善激励巡察干部担当作为机制、提振巡察干部履职尽责精气神,通过动态管理真正让“干好干坏不一样”,持续推动卧龙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区委巡察组巡察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贯穿于考核评估工作始终,注重考校巡察组的实干、实绩和实效,对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巡察组和巡察干部予以表彰,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巡察组和巡察干部按有关规定采取中止授权分工、调离岗位等方式予以调整,推动能上能下工作机制形成,为引导巡察干部扛牢使命、认真履职、奋发作为打下坚实基础。
据悉,考核评估实行百分制,分为巡察报告质量评估、问题线索质量评估、整改督导效能评估、信息报送采用评估四个项目,按照“一巡察一评估一通报一总评”的方式开展。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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