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便车”“蹭热度” 将被市场唾弃
陈向阳
东京奥运会已落幕数日,但关于奥运健儿的动态却从未“冷场”。杨倩、全红婵、陈梦等奥运冠军的名字成了“香饽饽”,遭商标注册者“哄抢”。一些人试图用奥运冠军的热度为自己的商业版图背书,不得不说,这种做法是十分不道德、没底线的。
针对奥运健儿姓名被申请注册商标事宜,中国奥委会8月19日郑重提示,“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或其他侵犯运动员姓名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同一天,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披露,已依法驳回“杨倩”“全红婵”“陈梦”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这是必要的保护,也是善意的提醒,明确告诫某些企业和个人,法律法规、公序良俗,不容被“碰瓷”,蹭奥运冠军热度、发“奥运财”更不可能得逞。
一段时间以来,恶意抢注商标的乱象频发。“火神山”“雷神山”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的标志性符号,也有人妄图进行“商业化运作”。去年,上海浦东一公司因涉嫌恶意抢注“火神山”商标被开出7万元罚单。今年3月,“清澈的爱”——戍边烈士陈祥榕生前对祖国的深情表白,被人当作商标提交了注册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并严厉申斥。
如今,众多和奥运冠军“八竿子打不着”的企业,拿出比苏炳添还快的速度,抢注奥运健儿姓名为商标,有意思吗?我们看到的只是一种丑陋的投机心态,想通过抢注商标来利用人家的名气赚自己的钱。这种耍小聪明占尽好处的人,像极了“不栽桃树、光摘桃子”的不劳而获者。
平心而论,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商家用来吸引消费者和积累商誉的利器之一。挖掘名人蕴藏的商业价值、激活名人背后的流量效应本无可厚非。但未经当事人允许将其姓名作为商标注册使用,既无法为企业发展锦上添花,反而会因为抢注行为给企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从“搭便车”到“蹭热度”再到“傍名人”,恶意抢注商标的目的从来都不是为了企业的真正经营,而是希望待价而沽、谋取私利,扰乱的是正常商业环境和市场秩序。这种唯利是图的做法令人不齿,更应该被市场唾弃。
商标的恶意抢注、恶意囤积行为,都属于商标恶意注册,一个是“傍名人”“蹭热点”,一个是“不用先囤”伺机“碰瓷”,均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监管部门应该建立相应机制,用零容忍的态度,清除恶意抢注者“搭便车”的土壤,让利欲熏心、吃相难看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既是维护市场的需要,更是社会的朴素共识。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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