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网评 | 电动车“上楼” 罚你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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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网网评 | 电动车“上楼” 罚你没商量
作者:  陈向阳

电动车“上楼” 罚你没商量

陈向阳


  电动车随意停放、“任性”充电等七种消防违规行为,从8月1日起最高面临1万元处罚。新规实施首日,广东、重庆、河南、新疆等地纷纷有了第一个“吃螃蟹”者,北京第一周开出的罚单超过10张。南阳晚报近期也推出3个整版聚焦南阳市电动车现状及新规的落实情况。

  日前,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通报,今年上半年,全国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6462起,其中,电动车火灾致人伤亡的案例中,90%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等场所;超过一半的电动车火灾发生在夜间充电的过程中。正是这些数据,警示我们必须作出改变,让电动车“下楼”,不再犹豫。

  现实中,电动车“上楼”“占道”的事不在少数,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常态,“不出事”实属侥幸。不少电动车车主总是过于自信地想当然不会出事,为图自己方便我行我素地延续着违规停放电动车的陋习。一些人有一种“法不责众”心理,对新规施行后,是否会真处罚抱有观望态度。

  治理电动车乱象必须拿出釜底抽薪之举。新规的颁布实施,由过去主要靠物业、业主的“私力救济”,转化为由公共职能机构的强制执行,只有执法的频度与强度同消防隐患的风险等级匹配,才可前端排险。

  众所周知,电动车之乱的原罪并不在电动车本身,而在于管理上的不规范和种种漏洞。如何通过精细化、动态化、人性化管理与服务,避免让市民陷入“推车上楼违法”和“下楼无处充电”的两头堵窘境,必须从根子上解决问题。要加大政府投入,把新建或改造小区电动车集中存放点、停车棚、充电桩等,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感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新规掷地有声、落地生根。

  随着惩治违规停放电动车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多地对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陋习及时祭出依法惩戒的利剑,这无疑具有非同寻常的导向意义。唯有如此,才能给那些心存侥幸者套牢法律责任的“紧箍咒”,并对效仿者起到“前车覆、后车鉴”的警示教育作用,让“电动车不上楼”的常识成为市民自发的习惯,确保公共安全无虞。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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