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堵结合治理电动车乱象
陈向阳
8月1日起,电动车再“任性”乱停乱放或在楼道里充电,将要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相较于以前的类似规定,这次应急管理部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执法主体和处罚措施更进一步细化,有利于减少推诿扯皮现象,为规定的“落地生根”扫除了障碍。
电动车因其使用方便,在城市道路日益拥堵的情况下,成了市民出行的“刚需”。因很多小区在建设之初并没有考虑到增长迅猛的电动车停放充电问题,导致电动车上楼入户、在楼道内停放或充电引发的纷争以及安全事故不时发生。虽然悲剧只是个案,但暴露出来的问题却很普遍。目前许多小区的电动车管理仍处于粗放状态,“飞线充电”等乱象比比皆是,存在很大安全风险。
为消除安全隐患,我国近年来相继出台一些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法律层面的支撑从来都是最基本的“底线”要求,需要每一个业主、使用人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避免侥幸心理,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营造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
“电动车侵占楼道”“上楼入户”安全问题的根治,并非靠简单罚款或一纸规定就能自动解决,搞好配套服务是关键。不少业主表示,如果小区里有方便充电的地方,谁愿意费力地推上推下。可见,禁止电动车“上楼”及乱停乱放,需要有关部门将设置电动车充电处停放处作为小区基础设施检验的标准。换言之,在“堵”之前,如果不做好“疏”,解决好电动车停放充电问题,新规实施效果势必会大打折扣。就算执法力度加大,让市民不敢将电动车推上楼,仅从解决群众实际需求来说,还是要先解决好群众的眼前困难。对于老旧小区,不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将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起来;对于新入住小区,需要业委会牵头,将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纳入议事日程;对于新建小区,在规划建设之初就要予以考虑。
解决电动车停放难充电难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区、物业、广大业主相向而行,共同参与,让新规切实形成警示效应、倒逼效应,别等事故来“敲门”。只有“疏”到位了,“堵”起来难度也就小多了。况且这也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现实需要。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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