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人性化办案 情暖当事人

关注南阳网
微博
Qzone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人性化办案 情暖当事人
作者:  徐蕾

  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徐蕾)“我知罪悔罪、认罪认罚,以后一定做一个守法公民,用自己的行动回馈社会,不辜负检察官对我的关怀。”1月25日,被取保候审的吴某专程到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感谢办案检察官挽救了他的家。

  吴某是卧龙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当事人。去年10月份的一天,吴某夜间驾驶货车,由于速度快,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酿成一起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1月4日,卧龙区人民检察院对吴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进行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王一村在告知被害人家属相关诉讼权利时,得知嫌疑人吴某已于2020年12月对民事部分进行了赔偿,被害人一方已对吴某出具了刑事和解协议书。

  王一村了解到,吴某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其母亲已去世,父亲因意外失去劳动能力,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还有一个未成年孩子需要抚养。吴某的那辆车是贷款买来的,一起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家庭遭受沉重打击,自己的父亲和孩子也无人照料,贷款也无人还,出事后吴某的内心非常自责。考虑到嫌疑人无社会危害性,为避免机械办案,王一村依法对该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其间,他积极与嫌疑人家属、公安机关承办人、嫌疑人所在的村委干部、被害人家属联系,听取多方意见,审查了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和证据材料,依法对吴某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这便出现了本文开头那一幕。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主管、南阳日报社主办 电话:0377-63135025 13603773509(微信同号) QQ:1796493406

技术推广合作 QQ:69500676 290428867 法律顾问: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 毕献星 任晓

豫ICP备12012260号-3    豫公网安备41130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