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严查建群拼车揽客!当心拘留又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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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严查建群拼车揽客!当心拘留又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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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广大人民群众:

  为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拼车、约车类非法营运网络群组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群组管理,有法可依

  依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各互联网群组(含微信群、QQ群、抖音群等)建立者、管理者须严格落实上述规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禁在群内发布“车找人”“人找车”“拼车”“顺风车”等招客揽客信息,全面清理涉非法营运内容,自行解散相关群组且不得新建。自查整改期限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日内。

  二、违法必究,惩处从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利用互联网群组组织或从事非法营运的,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一)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通讯群组,或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关闭群组,并对责任人处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从重处罚。

  (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查整改期限过后,对拒不整改、继续从事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从重查处,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请各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切勿心存侥幸。

  三、珍爱生命,拒乘黑车

  广大群众应自觉选择合法、安全的出行方式,优先乘坐营运证照齐全的客运车辆,切勿轻信互联网群组、社交平台发布的非正规约车信息。同时,不得在微信群、QQ群、朋友圈等网络渠道发布或转发任何形式的拼车、约车等非法营运招揽信息,坚决抵制并拒乘非法营运车辆,切实保障自身出行安全与合法权益。

  四、全民参会,共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举报涉拼车、约车类非法营运网络群组及非法营运行为。举报电话:县公安局:110;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28。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特此通知。

唐河县委网信办

唐河县公安局

唐河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18日


编辑:贾红英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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